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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特朗普总统于2025年1月20日正式就职以来,美国移民政策密集调整。据美国移民律师协会(AILA)不完全统计,国土安全部(DHS)及其下属机构,包括移民局(USCIS)、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移民及海关执法局(ICE),加上美国国务院(DOS),陆续发布更新了超过300份政策指引、执行细则及内部操作调整。
面对如此庞杂且快速变化的政策环境,许多在美留学生、工作签证持有人以及婚姻绿卡申请人都感到无所适从。为此,梁律师团队已系统梳理并逐条研读了近期出台的所有相关政策文件,从中筛选并总结出对广大移民群体影响最为直接、最为深远的十大政策变化,并按影响程度进行排名。当然,该排名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主观性。这主要源于梁律师事务所长期、大量处理工作签证及各类职业移民案件,同时亦涉及相当比例的亲属移民事务,因此在评估政策影响时,更侧重于上述群体的实际影响。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文并非深入的法律分析或个案评估,而是以“政策观察 + 简要点评”为主。部分政策会结合其过去一年的演变情况进行说明,例如是否曾被进一步修订、是否受到联邦法院的临时禁止令(injunction)影响等,帮助读者更好理解政策的稳定性与实际执行风险。
此外,本文的讨论范围仅限于亲属移民与职业移民,不涵盖庇护、难民等人道主义移民类别。移民法高度依赖个案事实,切勿简单对号入座。如果您认为自身身份或申请可能受到相关政策影响,建议务必咨询具备执业资质的专业移民律师,以获取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准确判断与建议。
第十名,签证以及旅游禁令(Visa and Travel Ban)
2025年6月4日,特朗普总统发布总统公告《为保护美国免受外国恐怖分子及其他国家安全和公共威胁而限制外国人入境》发布了全面禁止12个国家的签证和另外7个国家的部分签证发放,除了个别的情况例如国家利益,外交人员世界杯等运动竞技需求。
于2025年12月16日,特朗普发布了最新版旅游禁令,全面禁止了19个国家的签证,和19个国家被部分禁止签证,除了个别的情况。
截至 2026年1月15日: 美国国务院(DOS)已宣布对 75 个国家暂停移民签证(领馆)程序;USCIS 尚未正式宣布暂停这些国家的境内 I-485(身份调整)审理,目前理论上仍在继续, 但是因为很多时候需要美国国务院分配移民签证名额,这个可能有影响,所以当前政策走向,USCIS 未来跟进采取类似措施的可能性非常高。
这个排名第十原因是影响虽然很大(几乎世界1/3的国家都被禁止)但是华人群体大部分没有受到影响,为何说大部分?因为在梁律师办案中,发现若是有和这些国家有联系的,例如曾经赴这些国家学习,工作,签证也有一定程度的影响。而持中国籍但是在这些禁止的国家出生的华人,很大程度上这个禁令会适用。
https://travel.state.gov/content/travel/en/News/visas-news/immigrant-visa-processing-updates-for-nationalities-at-high-risk-of-public-benefits-usage.html#
填过DS表格的伙伴们应该都不陌生,其实在2017年特朗普第一任期,DS160(非移民签证)和DS260(移民签证)表格的时候,就有问大家的社交媒体,当时只是问有没有,后来2019年更新到直接问要社交媒体账号。
特朗普第二任期也没闲着,一上台就开始在这个政策上开始变本加厉,现在甚至要求USCIS在审查境内签证身份申请时,需要申请人提交社交媒体账号。之前可能大家账号如果设置成私密,有很多官员没法入手,特朗普就让大家都要公开,并且从学生签证到H1B 全都适用。
梁律师要提醒的是,务必多次思虑自己在社交媒体上发了什么。此外,虽然微信,line, 等通讯软件不算在社交媒体类别 (可以无需透露),但是言论也需要注意。
https://travel.state.gov/content/travel/en/News/visas-news/announcement-of-expanded-screening-and-vetting-for-h-1b-and-dependent-h-4-visa-applicants.html
第八名,移民官自主裁量权增大以及归化入籍需要看是否品行良好
https://www.uscis.gov/sites/default/files/document/policy-manual-updates/20251127-Discretion.pdf
2025年8月19日,移民局正式发布政策通告 PA-2025-16,对《移民政策手册》作出重要更新,进一步明确在需要“自由裁量”(discretion)的移民申请中,移民官可以也必须重点考量的负面因素。该政策即日起生效,适用于所有已递交和尚未裁决的案件。
此政策尤其适用于(1)I-485 转换身份申请,除了申请人就移民程序的合规合法之外,移民官还应当权衡让申请人拿PR有可能的正面和负面因素,并且基于申请的整体情况做出判断;(2) 任何申请涉及恐怖主义或反美意识形态将被视为“压倒性负面因素”;(3) 入境与假释(Parole)方式是否合法,将直接影响自由裁量判断;(4)职业移民不适用除非是在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IW)时,移民官才可行使自由裁量权; (5) EB5 投资移民;(6)身份延期,转换,学生身份恢复和工作许可。
USCIS 正在系统性强化“价值判断型审查”,自由裁量已从“辅助判断”升级为“实质性拒案工具”。
尤其对 NIW、I-485、F-1 身份恢复、EB-5 申请人而言,个人言行、过往记录、入境方式及政治或意识形态相关行为,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直接影响案件成败。在此政策发布后,NIW,非移民身份转换,和身份延期明显RFE增多,I-485要求面试的可能性也明显增加。移民官不再以因为合法合规而做出客观的裁决,而是加入了主观的裁量因素。
虽然这个和归化入籍的良好品行是独立的政策,但是就归化入籍来说,良好品行这个的标准也相当模糊,政策给出的是好的口碑等,但是这么模糊的概念也是让移民官加入更多的主观裁量因素。
第七名 撤销中国学生签证以及审慎考量撤销签证(prudential visa revocation)
五月份的时候,国务院颁布了撤销有关中国学生与中国D派有关联的签证,之后国务院又变本加厉为审慎考量撤销签证,后者适用任何国家任何签证(主要是非移民签证),包括已经获批了的,如果国务院发现有任何不利于美国利益的因素等。
这时候,很多广大学生党无缘无故发现自己I-20的SEVIS 号被取消了,想想自己好像也没有犯罪记录,连个酒驾都没,怎么就无缘无故被撤销了呢。这时候就有很多人开始揣测是不是某年某日自己拿了个超速罚单,是不是某年某日自己挂科了等。其实众多律师和美国移民律师协会也不知道具体原因,我们猜测是国务院提高了自动撤销签证的机制,使其极度敏感,哪怕是超速罚单等,就很容易被撤销。
至于针对中国学生签证的撤销问题,在中美贸易摩擦期间,双方确实曾在外交层面就留学生问题进行过沟通。中方一度明确提出,希望美方不要将广大中国留学生卷入政治或政策博弈之中。特朗普本人当时也曾在白宫公开表示“欢迎中国学生来美学习”,这一表态在当时的美国国内政治环境中引发不小讨论。随后,相关政策在司法层面遭遇挑战,联邦法院发布临时禁令,使得针对中国学生的系统性签证限制一度被按下“暂停键”。
需要注意的是,这一阶段性的平息,并不意味着签证撤销权被取消。在现行法律框架下,美国国务院仍可依据《移民与国籍法》(INA)第 221 条,以“审慎考量”(prudential grounds)为由,对个案作出签证撤销决定。换言之,虽然不存在针对中国学生的全面性禁令,但在国家安全、外交政策或公共利益考量下,个案层面的签证撤销机制依然持续存在。
梁律师提醒:根据《移民与国籍法》(INA)第 221 条,国务院确实可以撤销已签发的签证。但需要区分“签证”和“境内身份”两回事——签证被撤销,并不等同于人在美国境内就立刻失去合法身份。只要您在境内仍持有有效的 I-94 / 合法身份,通常仍属于合法停留。相比之下,要在境内进一步取消或终止身份、启动递解程序,门槛更高、程序也更复杂。
第六名,儿童身份保护法(CSPA)变会之前的政策只看表A
在美国移民法中,随行子女是否还能被视为“孩子”,有一个非常明确的门槛——未满 21 周岁。一旦“超龄(age out)”,孩子就会失去随父母一起移民或调整身份的资格。为缓解因移民排期和审理周期过长而导致的超龄问题,美国国会通过了《儿童身份保护法》(CSPA),用于在特定情形下“冻结”或“回溯”子女的年龄。
在拜登执政时期,USCIS 对 CSPA 的适用作出了一项对家庭较为有利的解释,尤其针对在美国境内申请身份调整(I-485)的家庭,允许在判断“移民签证可用时间点”时,以签证公告牌(Visa Bulletin)的表 B(Dates for Filing)作为计算依据。这一做法,使得相当一部分原本即将超龄的孩子,得以继续作为随行子女,与父母一同拿到绿卡。
为了便于理解,我们用一个简化的例子来说明 CSPA 的计算逻辑。
一般而言,CSPA 年龄的计算公式为:签证可用时的实际年龄 − 移民申请的审理时间 = CSPA 年龄。也就是说,用“有可分配移民签证时的年龄”,减去 I-140 或相关移民申请的审批周期,得出的就是孩子在 CSPA 下的“法律年龄”。
假设:父亲为主申请人,一家人均为中国大陆出生,申请 EB-1A,优先日为 2022 年 12 月 1 日,I-140 的审理时间为 14 个月。在该案例中,表 B 于 2024 年 1 月 排到,而 表 A 则要到 2025 年 10 月 才排到。孩子在 2025 年 10 月 已年满 23 岁,但在 2024 年 1 月 时,实际年龄为 21 岁 3 个月。
21 岁 3 个月 − 14 个月 = 20 岁 1 个月
该年龄仍低于 21 岁,孩子即可在 CSPA 保护下,与父母一同在美国境内转换身份并获得绿卡。
23 岁 − 14 个月 = 21 岁 10 个月
此时已经明显超龄,孩子将无法作为随行子女一同转身份。
在梁律师的实务中,甚至曾在非境内转身份(领事程序)的案件中,与领事馆据理力争,为不少家庭成功争取到子女随行的机会。但遗憾的是,这一相对宽松的政策窗口已经关闭。在当前政策框架下,子女年龄的计算基本回归以表 A 为准,这一变化将对许多正处于排期中的家庭团聚造成实质性影响。
L(梁氏)律师事务所位于美国华盛顿特区,专注于移民法律服务,涵盖EB-1A杰出人才移民、NIW国家利益豁免、O-1特殊人才签证、婚姻及亲属移民、非移民签证及出入境法律问题。
事务所创办人梁律师 拥有美国法学博士学位,并拥有纽约州、华盛顿特区、联邦法院及美国最高法院的执业资格。他曾担任两位美国法官的书记员。2023年,梁律师荣获全美律师协会“40位40岁以下最具影响力青年律师”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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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内容仅供信息参考,并不构成法律建议。每位旅客应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出入境策略。如需法律意见,请务必咨询有执照的移民律师。梁律师、L律师事务所及票帝团队对因本文内容而采取的任何行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请注意:美国出入境与移民政策可能随时调整,建议您密切关注美国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最新政策更新。如有需要,请及时寻求专业人士的指导与协助。